根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5号)和《河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工作方案》,结合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调剂服务系统开通时间
首次调剂服务系统开通时间:4月8日0:00-4月8日12:00。
请有意调剂我单位的考生及时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填报调剂志愿。后续若因考生放弃调剂志愿、符合条件生源不足等原因造成部分学科(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可能会多次开通调剂系统,具体开通时间及接收调剂专业以调剂服务系统正式发布的信息为准。
二、拟调剂专业及分数要求
调剂专业代码 | 调剂专业名称 | 调剂专业复试分数线 | 拟调剂招生人数 | 备注 |
0811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外语≥35 政治≥35 业务课1≥53 业务课2≥53 总分≥264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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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剂考生基本要求
1.符合教育部、河南省和我校招生简章及本方案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调剂考生单科分数和总分均需达到调入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5.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求: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电子信息(0854)的调剂考生。
6. 报考科目要求:要求考生初试考试科目为:政治101、英语(一)201、数学(一)301、专业课为《自动控制理论》或相近科目(信号与系统、现代控制理论、控制理论基础)。
7. 本要求最终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开通的调剂专业为准。
四、调剂考生遴选规则
在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前四位为 0811 或 0854,且初试全国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一)、数学(一)、专业课为自动控制理论或相近科目(信号与系统、现代控制理论、控制理论基础)的考生中,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开展调剂遴选。
五、调剂复试名单
以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为准,调剂复试名单见附件1。
六、接收调剂程序
1.河南大学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即可在调剂系统报考我院接收调剂的相关专业。
2.拟调剂名单经河南大学研究生院审核后向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考生接受复试通知,并按照学院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参加复试。
4.通过复试后,我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
5.考生接受拟录取通知。
七、调剂复试通知
1.复试时间:以研招网调剂复试通知为准。
2.复试方式:我院研究生复试采取线上复试的方式进行。
八、调剂复试内容
1.复试内容:控制科学与工程学术学位研究生调剂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英语面试、综合素养面试。各考试科目单独打分,满分均为 100 分,计入调剂复试总成绩,在调剂复试成绩中所占权重分别为 30%、10%、60%。以上三个科目中,任意一科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
2.调剂复试方式:
(1)专业笔试:笔试科目为《信号与系统》。
(2)英语面试:考生随机抽题。
(3)综合素养面试:考生随机抽题。
(4)同等学力加试:加试科目为《电路》和《现代控制理论》。加试方式为笔试(成绩均以百分计,加试仅为同等学力考生设置,非同等学力不用加试;同等学力加试为资格考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九、成绩构成及排名
参见《河南大学人工智能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十、资格审查、复试流程、拟录取工作
依据《河南大学人工智能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实施。
十一、信息公开、监督、复议
1.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招办要求,在本学院网站、研究生院网站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布研究生复试期间各项信息。
2.监督。人工智能学院的所有研究生复试相关工作安排必须经过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纪检人员全程参与。人工智能学院的复试工作受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巡视监督,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3.申诉及复议。研究生复试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复试结束后7天内提出投诉和申诉,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有关单位进行复议。
研究生院电话:0371-22867269;邮箱:zsgl@vip.henu.edu.cn
复试咨询电话:0371-65368565、18480319318 (人工智能学院研究生与科研办公室)
十二、违规处理
1.我院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范畴。复试期间,考生需自觉履行保密责任,严禁进行拍照、录音、录像等行为,禁止以任何形式泄露或对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与信息。在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考生私自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群)、QQ(群)、微博等任何方式,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等内容,即认定为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本次复试资格及成绩,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复试过程中,对有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我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若违规考生为我校在校生,我校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直至开除学籍;若为外校在校生,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学校,并上报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按相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若为在职考生,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及其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对其严肃处理。
3.对于在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且今后不得参与任何与研究生相关的工作。若为非我校人员,我校将通知有关部门,要求对其严肃处理。
河南大学人工智能学院
河南大学人工智能学院调剂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2026年4月3日